HIPM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
【重要须知】
【北京爱特飞翔科技有限公司】(如下简称“爱特”)在此特别提醒用户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下称“本协议”)。用户应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中各条款,特别涉及免除或者限制爱特责任、争议解决和法律适用的条款。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将以粗体标识,您需要重点阅读。请您审慎阅读并选择接受或不接受本协议(未成年人应在法定监护人陪同下阅读)。您的下载、安装、使用本软件将视为对本协议的接受,并同意接受本协议各项条款的约束。
爱特有权修订本协议,更新后的协议条款将公布于官网或软件,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用户可重新下载安装本软件或网站查阅最新版协议条款。在爱特修改本协议条款后,如果用户不接受修改后的条款,请立即停止使用爱特提供的“DDMALL HIPM”软件和服务,用户继续使用爱特提供的“DDMALL HIPM”软件和服务将被视为已接受了修改后的协议。
一、总则
1.1、本协议是您(如下也称“用户”)与爱特之间关于用户下载、安装、使用爱特“DDMALL HIPM”软件(下称“本软件”)以及使用爱特相关服务所订立的协议。
1.2、本软件及服务是爱特提供的安装在包括但不限于移动智能终端设备上的软件和服务,为使用该智能终端的用户提供操作DDMALL HIPM产品的服务。
1.3、本软件及服务的所有权和运营权均归爱特所有。
二、软件授权范围
2.1、 爱特就本软件给予用户一项个人的、不可转让、不可转授权以及非独占性的许可。
2.2、 用户可以为非商业目的在单一台移动终端设备上安装、使用、显示、运行本软件。
2.3、用户可以为使用本软件及服务的目的复制本软件的一个副本,仅用作备份。备份副本必须包含原软件中含有的所有著作权信息。
2.4、除本《协议》明示授权外,爱特未授权给用户其他权利,若用户使用其他权利时须另外取得爱特的书面同意。
三、软件的获取、安装、卸载
3.1、用户应当按照爱特的指定网站或指定方式下载安装本软件产品。谨防在非指定网站下载本软件,以免移动终端设备感染能破坏用户数据和获取用户隐私信息的恶意程序。如果用户从未经爱特授权的第三方获取本软件或与本软件名称相同的安装程序,爱特无法保证该软件能够正常使用,并对因此给您造成的损失不予负责。
3.2、用户必须选择与所安装终端设备相匹配的本软件版本,否则,由于软件与设备型号不相匹配所导致的任何软件问题、设备问题或损害,均由用户自行承担。
3.3、如果您不再需要使用本软件或者安装新版软件,可以自行卸载。
四、软件的更新
4.1、为了改善用户体验、完善服务内容,爱特有权不时地为您提供本软件更新( 这些更新可能会采用软件替换、修改、功能强化、升级版本等形式)。
4.2、为了保证本软件及服务的安全性和功能的一致性,爱特有权不经向你特别通知而对软件进行更新,或者对软件部分功能效果进行改变或限制。
4.3、本软件新版本发布后,旧版本软件可能无法使用。爱特不保证旧版本继续可用及相应的客户服务,请您随时核对并下载最新版本。
五、使用规范
5.1. 用户在遵守法律及本《协议》的前提下可依本《协议》使用本软件及服务,用户不得实施如下行为:
- 1.1. 删除本软件及其他副本上一切关于版权的信息,以及修改、删除或避开本软件
为保护知识产权而设置的技术措施;
- 1.2. 对本软件进行反向工程,如反汇编、反编译或者其他试图获得本软件的源代码;
- 1.3. 通过修改或伪造软件运行中的指令、数据,增加、删减、变动软件的功能或运行效果,或者将用于上述用途的软件、方法进行运营或向公众传播,无论这些行为是否为商业目的;
- 1.4. 使用本软件进行任何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未经许可的数据或进入未经许可的服务器/账户;未经允许进入公众网络或者他人操作系统并删除、修改、增加存储信息;未经许可企图探查、扫描、测试本软件的系统或网络的弱点或其它实施破坏网络安全的行为; 企图干涉、破坏本软件系统或网站的正常运行,故意传播恶意程序或病毒以及其他破坏干扰正常网络信息服务的行为;伪造TCP/IP数据包名称或部分名称;
- 1.5. 用户通过非爱特公司开发、授权或认可的第三方兼容软件、系统登录或使用本软件及服务,或制作、发布、传播上述工具;
- 1.6. 未经爱特书面同意,用户对软件及其中的信息擅自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使用、出租、出借、复制、修改、链接、转载、汇编、发表、出版,建立镜像站点、擅自借助本软件发展与之有关的衍生产品、作品、服务、插件、外挂、兼容、互联等;
- 1.7. 其他以任何不合法的方式、为任何不合法的目的、或以任何与本协议许可使用不一致的方式使用本软件和爱特提供的其他服务;
5.2、您理解并同意:
- 2.1. 爱特会对用户是否涉嫌违反上述使用规范做出认定,并根据认定结果中止、终止对您的使用许可或采取其他依本约定可采取的限制措施;
- 2.2.对于用户违反上述使用规范的行为对第三方造成损害的,您需要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并应确保爱特免于因此产生损失或增加费用;
- 2.3.若用户违反有关法律规定或协议约定,使爱特遭受损失,或受到第三方的索赔,或受到行政管理机关的处罚,用户应当赔偿爱特因此造成的损失和(或)发生的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调查取证费。
六、服务风险及免责声明
6.1、对因为意外事故、滥用、错误使用、擅自修改所引起的软件使用问题,爱特不承担任何责任。
6.2 、用户因第三方如通讯线路故障、技术问题、网络、移动终端设备故障、系统不稳定性及其他各种不可抗力原因而遭受的一切损失,爱特不承担责任。
6.3、本软件同大多数互联网软件一样,受包括但不限于用户原因、网络服务质量、社会环境等因素的差异影响,可能受到各种安全问题的侵扰,如用户下载安装的其它软件或访问的其他网站中含有“特洛伊木马”等病毒,威胁到用户的终端设备信息和数据的安全,继而影响本软件的正常使用等。用户应加强信息安全的保护意识,以免遭致损失。
6.4、因用户使用本软件或要求爱特提供特定服务时,本软件可能会调用第三方系统或第三方软件支持用户的使用或访问,使用或访问的结果由该第三方提供,爱特不保证通过第三方系统或第三方软件支持实现的结果的安全性、准确性、有效性及其他不确定的风险,由此若引发的任何争议及损害,爱特不承担任何责任。
6.5、爱特特别提请用户注意,爱特为了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和调整的自主权,爱特公司拥有随时修改或中断服务而不需通知用户的权利,爱特行使修改或中断服务的权利不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负责。
6.6、 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我们将尽最大努力确保软件及其所涉及的技术及信息安全、有效、准确、可靠,但受限于现有技术,用户理解爱特不能对此进行担保。
6.7、对因为使用软件引起的其他任何附带的、间接的或惩罚性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利润的损失、不能发送或接收任何数据、业务中断、信息或数据的丢失,无论是基于何种责任理论(合同、侵权或其它)爱特都不承担赔偿责任,即使爱特已被告知存在此种损害的可能性也被例外。
6.8、用户与其他使用软件的用户之间通过软件进行的行为,因您受误导或欺骗而导致或可能导致的任何人身或经济上的伤害或损失,均由过错方依法承担所有责任。
6.9、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爱特对您因为使用软件而遭受的损失的最大责任以您购买该软件所支付的价款为限。
七、第三方软件或技术
7.1、本软件可能会使用第三方软件或技术(包括本软件可能使用的开源代码和公共领域代码等,下同),这种使用已经获得合法授权。
7.2、本软件如果使用了第三方的软件或技术,爱特将按照相关法规或约定,对相关的协议或其他文件,可能通过本协议附件、在本软件安装包特定文件夹中打包、或通过开源软件页面等形式进行展示,它们可能会以“软件使用许可协议”、“授权协议”、“开源代码许可证”或其他形式来表达。前述通过各种形式展现的相关协议、其他文件及网页,均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你应当遵守这些要求。如果你没有遵守这些要求,该第三方或者国家机关可能会对你提起诉讼、罚款或采取其他制裁措施,并要求爱特给予协助,你应当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7.3、如因本软件使用的第三方软件或技术引发的任何纠纷,应由该第三方负责解决,爱特不承担任何责任。爱特不对第三方软件或技术提供客服支持,若你需要获取支持,请与第三方联系。
八、知识产权声明
8.1、爱特是本软件的知识产权权利人。本软件的一切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以及与本软件相关的所有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图表、界面设计、版面框架、有关数据或电子文档等)均受您所在当地法律法规和相应的国际条约保护,爱特享有上述知识产权。
8.2、未经爱特书面同意,用户不得为任何商业或非商业目的自行或许可任何第三方实施、利用、转让上述知识产权,爱特保留追究上述行为法律责任的权利。
九、协议变更
9.1、爱特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本协议条款,协议条款一旦发生变动,将会在相关页面上公布修改后的协议条款。如果不同意所改动的内容,用户应主动取消此项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使用服务,则视为接受协议条款的变动。
9.2、爱特有权按需要修改或变更所提供的收费服务、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服务费及服务条款。爱特在提供服务时,可能现在或日后对部分服务的用户开始收取一定的费用如用户拒绝支付该等费用,则不能在收费开始后继续使用相关的服务。爱特将尽最大努力通过电邮或其他方式通知用户有关的修改或变更。
十、出口管制
您应遵守适用的出口管制法律,包括但不限于美国、欧洲和中国对于软件所含技术的出口管制法律法规。
十一、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1.1、本协议条款之效力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的法律。如无相关法律规定的,则参照使用国际商业惯例和/或商业惯例。
11.2、本协议的签订地是北京市海淀区。
11.3、用户和爱特一致同意凡因本服务所产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交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其他
12.1、用户在使用本软件某一特定服务时,该服务可能会另有单独的协议、相关业务规则等(以下统称为“单独协议”),您在使用该项服务前请阅读并同意相关的单独协议。
12.2、 本协议生效时间为2021年3月1日。
12.3、本协议所有条款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本身并无实际涵义,不能作为本协议涵义解释的依据。
12.4、本协议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其余条款仍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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